2012年2月18日 星期六

嫁女?還是賣女?

例子一
婚前,女家父母要禮金 (生發) 二十萬人民幣,男家父母倍感壓力,婚期擱置。
例子二
婚前,朋友的兒子與女友玩出人命,女方母親要求女兒打掉胎兒,而男方則要求女友立即結婚,將孩子生下,男方給女方禮金壹佰二十萬人民幣。
例子三
婚前,女家父母表明將給女兒嫁二十萬人民幣,唯一要求是不能同男家父母同住,要買新房子。

  以上所舉三例,皆發生在國內。前提是,所有青年男女都是自由戀愛的,因此我內心便產生了疑問:到底是錢重要?還是愛的重要?到底是面子重要?還是兒女的幸福重要?

  古代中國出現過多種婚姻習俗,其中有一種,便是買賣婚。男方以相當數量的錢物換取女方為妻。就本質而言,這種婚姻的締結,變相為商品交易。金錢交易,實在可恥。買妻的錢物成為衡量女子身價的尺度,禮金越重則女子的身份越高,同時,若有錢的男方家可順便顯赫一下身家,女方家也感到頗有面子,然而這種做法,給社會和婚姻雙方都造成很大不幸,女方家得到錢財,卻扼殺了女兒的幸福,到頭來女兒成為婚姻雙方承受痛苦最大的人。

圖片取自親友的婚照之一

「講心不講金」,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說。禮金是需要的,其中的意義取決於雙方對婚姻的態度。昔日女人出嫁後,在傳統上,便隨夫生活,不可能經常回娘家侍候父母, 當然亦不會支付家用給娘家。而男方家人娶媳婦後,她就要侍候夫家父母,在這個層次上,禮金就是男方酬謝女方父母養育女兒之恩。現當代,男女經濟獨立,彼此也有自己的負擔和壓力,況且,女兒出嫁後,依然會供養父母,在這個層次上,禮金則需要根據當事人、當時具體的情况和經濟能力來決定數目的多少。為人父母,可千萬不要給彼此兒女為難啊。

2 則留言:

  1. 禮金是心意可大可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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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得到禮金,苦了兒女,結婚這樣難為大家,著實是件苦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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